女主人公朱芳华在自己还剩半年的生命时找到了曾经的初恋情人许一军,希望与这个她至今仍爱恋的人共度这宝贵的半年,而偏偏这时候,许一军正处于创业阶段,有体面的职业、收入、婚姻和家庭,面对现在依然爱得很深的朱芳华,他犹豫了——她的半年,他的一生,他要如何选择?
在这个故事里既有玩世不恭的调侃,也有缠绵悱恻的伤感。既有我很混蛋但我很温柔的男人,也有愿赌服输令人感动的女人。
简介: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是陈彤继《灰姑娘》后的最新长篇小说,陈彤在多家报纸开设专栏,曾出版《风情万种》、《左手握右手》、《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等。部分作品已经在海外出版。在《无限怀念有限悲伤》一书中,既有玩世不恭的调侃,也有缠绵悱恻的伤感,与陈彤的作品有着一脉相承的风格。
一个男人是如何成为一个男人的?
一个女人是如何成为一个女人的?
我们生活在一个商业时代,借用一句广告词——没有最好,只有更好;那么对于爱情呢?假如我们有更好的选择,我们是否还愿意和过去的人分享我们的幸福和悲伤?我们是否能像扔掉旧手机一样扔掉旧情感?我们是否可以像换车一样换掉不值得我们继续追加投资的恋人?什么是幸福?幸福难道就是KEEP UP WITH JONESES?(和邻居攀比)什么是成功?成功难道必须要有别人的失败作陪衬?
读读这本书吧,看看你是否还会被触动——被你自己的忧伤和那些曾经的往事!
作者简介:
陈彤 现居北京 曾出版随笔集《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有多少爱可以胡来》《左手握右手》《冰鲜》等;短篇小说集《我们都是木头人》《镶在日子上的金边变成了钱》,长篇小说《灰姑娘》《风情万种》。另有《向韩国美女学什么》《人生如秀场》等书已在海外发行。
书摘插图:
我,许一军,35岁。
在我这个年纪,混成我这样应该没有什么好抱怨的了吧?结了两次婚,换了三辆车,置备了四处房子,跳了五次槽,中外的墨水都尝过一遍,目前在洋鬼子的公司做首席法律顾问,活儿不算累,职位不算低,钱包打开一排信用卡,每张的数目都足够在五星级酒店住上一个晚上外加返程机票。几个月前,老婆带着孩子移民去了加拿大,一周我们通一次电话发若
干次e---mail;父亲早年去世,家中仅存寡母一位,年事渐高但身子骨硬朗,她以我为此生的终极自豪,在她眼里,我算成功人士,我自己也常常有这种感觉——虽然时不时地也会产生一些心理医生所讲的“不良情绪”,比如说莫名其妙的厌倦,但很快就能排解。毕竟我还算混得不错的,我是一个成功人士,虽然只是一个“业余初段”的成功人士,和那些真正出类拔萃的人比,我差得不是一星半点。但,不是有很多像于连这样的更年轻一辈把我这样的生活,定位为自己为之奋斗的“人生目标”吗?
我忘了给你介绍于连了,他是我母亲的同事刘阿姨的孩子,研究生毕业,25岁,眼高手低,换了好几个工作,不是人家炒他,就是他炒人家。最近他常带着他的女朋友来找我,希望我能给那个小家碧玉找个“每天睡到自然醒,钞票数到手抽筋”的工作。他的女朋友叫什么来着,是露西还是莎莉,我没记住,总之是一个娇滴滴把自己特当宝贝的那种姑娘,她款款落座,一招一式都训练有素,她微笑莞尔,用一双自己知道自己很大的眼睛忽闪忽闪地盯着我看。说老实话,我对她这样的女孩子没有兴趣,她太浅了,我一眼就可以看穿。一个人出身于小门小户不是她的错,但问题是她不该模仿大家闺秀的气质,而且模仿得还那么糟糕。她这样的女孩子不明白一个道理,鸡窝里虽然可以飞出金凤凰,但不是她那样一个“飞”法儿。她以为自己很有魅力,但又豁不出去;她觉得自己很独特,其实却又很平常。她以为她在我这样的“寂寞中年”面前笑一笑坐一坐,我就会生出怜香惜玉之情,呵护她照顾她做她的糖心干爹为她铺平人生的道路,想法太天真了!我连自己的孩子都放到加拿大让人家教育去,哪有工夫给她做人生的导师?
我已经35岁了,我见识过女人,我已经能做到“TO SEE A WORLD IN A GRAIN OF SAND”(从一粒沙中看到一个世界),她并不属于名贵花种,而她自己还不知道这一点。这是她的不幸,这种不幸将伴随她的一生,如果她不能及时把自己的根扎到地里,像一棵玉米一样快活而充实地活着。
当然,我不会对眼前这个小家碧玉说出我的这些想法,首先我犯不着,她没准儿会自我感觉良好地以为我爱上她了,然后拼命地顺杆爬,我还想清净点,我惹不起;其次,现在她把自己打扮得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我却建议她像一棵玉米一样活着,那不等于杀了她?
TIME WILL DO EVERYTHING。我将看着她到死都是一个怨妇,永远顾影自怜,永远感慨世事沧桑,永远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永远都是生活对不起她。她将无休止地抱怨人生,她自信心的惟一来源将只是她的高度自恋。可怜的女人!还好,她现在还拥有青春,这使她有资格娇滴滴羞答答拿着天真当可爱,并且还可以仗着这些资本,混上几年,但最辉煌的成果也就是在她的电话本里多添几个低端“成功人士”的名字而已,其实,认识我们这些低端的“成功人士”有什么意义呢?我看不出来。至少我是绝不会买她这样姑娘的帐的。我真希望她能明白这一点,从此不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我知道,就这点而言,我是一个挺没劲的男人。但我要为自己辩护的是,我之所以这么没劲,是因为我见得多了,尤其是这类女孩子,从我十七岁起一直到现在,我见多了,她们经不起时间的考验。岁月无情,指的就是对她们无情。
我跟于连他们客套了两句,然后就不做声了。我的人生经验告诉我,如果要礼貌而周到地打发你的客人,最好的方法是让他们说,等他们说累了,他们就会告辞。
平心而论,那个姑娘说话的声音轻柔婉转,但是我却觉得很不舒服,因为我知道她的轻柔婉转是为了迎合我,我能猜得出来,她在于连面前一定不这样拿腔做调。她把自己扭捏得像一朵水莲花,嘟着小嘴唇羞答答的说:“我没有做过什么工作,也不知道自己会做什么,但我可以学,我会学得很快的。”
我靠!这他妈的是找工作的态度吗?!还没怎么样,就开始撒娇。
幸好,这个时候朱芳华打来电话,这给了我一个完美的借口,使我可以礼貌周到地打发这对欢喜冤家。后来我常常想,假如那天不是我急于脱身,我会那么爽快地答应朱芳华,让她到我的办公室来?人啊,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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